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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汀县国有粮食企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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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有粮食企业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严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二)岗位、要求

1.长汀县粮食收储公司财务1名。

女,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持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有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长汀县粮食收储公司宣传员1名。

女,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大类专业,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擅长摄影、新闻编辑,有新闻从业经验,有5年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3.福建国家粮食储备库保管员2名、长汀县粮食收储公司(各粮站)保管员3 名。(应适应山区,高空作业,入仓下药,独立值夜班,工作地点为乡镇)

(1)国家粮食储备库保管员2名

男,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有5年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持有C1以上(含C1)驾驶证,同等分数情况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2)河田粮站保管员1名

   女,河田镇、三洲镇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管理类专业,有3年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持有C1以上(含C1)驾驶证。

(3)策武粮站保管员1名

女,策武镇、大同镇人,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有3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工作经验,持有C1以上(含C1)驾驶证。

(4)南山粮站保管员1名

 男,南山镇人,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有10年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管理类专业,中共党员,有5年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持有C1以上(含C1)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还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违反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5月30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汀县国有粮食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联系电话:6836638、6836022

3.报名地址: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兆征路100号成业楼202室)

三、招聘方式 

1.严格标准条件,逐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考试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

2.参加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4)进入考察阶段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即无不良记录);

(5)退役军人或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含社保证明)。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考察、体检、公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长汀县粮食收储公司、长汀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进行。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县粮食收储公司、长汀国家粮食储备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岗位聘用人员。

四、聘用程序 

1.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受聘人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在村(社区)任职的,应先解除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首次聘用时间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实绩续签下一年度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认定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在参加招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替补,续聘合同两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长汀县粮储企业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委托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考试。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粮食收储公司、长汀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解释。

附件    长汀县国有粮食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可点击下载)

长汀县粮食收储公司

长汀国家粮食储备库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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