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3.正式聘用的辅警员按国家规定享相应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2.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和留置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责任心、工作勤奋、无违法违纪行为;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12.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复、退伍军人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3.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先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漳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员政审表》《漳平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等表格(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也可到各单位报名处领取表格填写。